国外宠物能带回国吗?
很多人出国旅游的时候都喜欢顺手带一只自己喜欢的宠物,但是国内对于动物检疫的规定和其他国家的存在一定差异,如果随意将动物运回国可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以下我们就对此做一个简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规定,出入境动物的病原微生物必须进行过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能进入国内。否则,一律予以击毙。
从境外携带某些动植物制品是我国明文禁止的,如种子、种子产品、苗木、饲草、动物及其制品(含微生物、细胞、血液及血液制品等)等。其中,动物及动物制品类物品,是指活动物(包括兔、猫、狗以及其他冷血和温血动物)、动物DNA、细胞、血液及血液制品(含疫苗)等。这些物品都不可带入我国境内。
如果你的宠物没有疫苗本本的话,就要提前做好疫苗的预防接种,才能避免带到国家不允许带的动物,否则轻则罚钱,重则你的爱宠就会被处理掉。如果疫苗本本齐全的话,就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动物健康合格证明;
2、动物出入境检疫许可证);
3、疫苗接种证明;
4、动物及其肉类产品的统一发票;
5、运输工具卫生许可证;
6、宠物照片,清晰2吋证件照片一张。
如果想把宠物带回国内,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境外动物收容所或宠物主人出具的动物健康证明(附翻译件);
2、携带人所属国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并按照证明所载内容的完整性予以认可,若证明中含有“带传染病病原体动物出境”情形的,需要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3、拟从北京口岸进京的,需提交动物免疫证书;从上海、天津口岸进京的,如无法提供有效的疫苗注射证明,进京后由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对其进行隔离预防接种,方可进城。
4、拟乘火车进京的,需提交动物检疫证明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明;
5、行李中疑似含有动物遗骸,应当如实填写《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表》(海关随附单一),并凭该表办理行李申报运输。
对于狂犬疫苗,中国卫生部2007年01月23日发布规定:“三、关于进口兽用狂犬病疫苗卫生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要求对进境商检机构在执行检疫监督工作中发现进口兽用狂犬病疫苗,应当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该通知指出:“二、对出境前30天内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的动物,其免疫效力低于7日的,不得出境。”即对出境兽用狂犬病疫苗,实行7日有效期的强制性隔离观察。“五、进境兽用狂犬病疫苗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具体办法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