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需要办哪些证件?
1、办理《养犬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养犬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所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犬只照片三张(半身正面照)。 (二)单位申请办理养犬证,除提供上述个人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犬主身份证复印件; 4.犬只照片若干(同上) 注:住所证明应为合法有效且真实有效,包括自有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
2、办理程序和方法 申请人携带所规定的全部材料,到住所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派出所受理申报并审核相关材料,报分局审批(约7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签发《养犬许可证》,并制作发放犬牌。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注意事项 一人只允许办理一只犬的养犬许可证,不得重复办证。 养犬许可证每年查验一次,犬证到期后超过一个月未申请换证的,原证自动失效。